2021年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要求“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并上传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原料生产商完成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后生成报送码后,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在进行化妆品注册备案时,填写原料报送码可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 作为产品安全性评价的重要依据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原料质量规格、安全性风险物质控制、原料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等与原料安全相关的信息。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34号)。
◇ 原料的安全性是化妆品产品安全的前提条件
化妆品原料的风险评估包括原料本身及可能带入的风险物质;化妆品产品一般可认为是各种原料的组合,应基于所有原料和风险物质进行评估,如果确认某些原料之间存在化学和/或生物学等相互作用的,应评估其产生的风险物质和/或相互作用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 报送流程
◆ 报送方式
※注:
1. 以上报送方式只适用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的化妆品原料(现有原料)的报送,对于已经通过注册或备案、仍在安全监测期内的化妆品新原料,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使用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应当在化妆品办理注册、备案时填写新原料注册、备案编号,通过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经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关联确认,方可提交注册申请、备案资料。
2. 复配原料无法通过原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仅能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化妆品注册/备案时填报。
◆ 我们的服务
○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
○ 化妆品备案注册
○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
○ SDS&标签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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