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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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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膳食风险评估

中国是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年由农药引起的中毒事件较多。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关注农药的慢性膳食风险,然而研究表明,在短时间内大量摄入某种食物时,可能导致急性的健康风险。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急性暴露评估,其结果作为风险管理的依据,确保经农药处理过的作物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

膳食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对于不同市场状态的农药,膳食风险评估报告要求如下:

项目

新农药制剂

新剂型

新含量

新混配

新使用范围

新使用方法

相同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相同

相同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不同

相似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相同

相似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不同

膳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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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有些情况下相同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不同或相似制剂使用方法和范围不同也需提交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 生物化学农药制剂、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产品需评估其原药或母药的毒理学资料情况,根据是否存在毒理学意义,判断是否减免。

◇ 不要求残留试验的农药可不提交膳食风险评估报告,包括用于非食用、非饲用作物的产品、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产品、原药为低毒或微毒的种子处理剂、杀鼠剂(全面撒施的除外)、卫生杀虫剂。

◇ 已登记农药扩大到小作物(用药短缺特殊小宗作物名录)上的登记不需要提供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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